宜都融媒訊(通訊員 楊歆甜)“我都已經跟他們在仲裁委達成了調解協議,他們為什么還要來查封我的設備?這不是把我往絕路上逼嗎?”11月8日,宜昌某鋼球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在工廠大聲呵斥,情緒激動。
原來,兩天前,宜都市人民法院收到了宜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轉交的財產保全申請書。據悉,該鋼球制造公司拖欠13名工人工資30萬余元,雙方當事人已在勞動仲裁委達成調解協議,但申請人仍心存顧慮。出于雙重保障的考慮,遂委托代理人向法院申請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承辦法官根據工人的申請來到鋼球廠準備查封同等價值的機械設備....
“近幾年企業發展困難重重,資金周轉不開也是常態,法院只是原地查封你的設備,并不會搬走它,仍然由你自己保管和使用,不影響工廠日常生產。但是不能轉移和變賣,還是要想辦法把工人工資先補上,按期履行完調解協議后就可以申請解除查封了?!痹诜ü俚哪托膭駥?,董某的情緒逐漸平復,最終配合完成查封。
“董某正在準備轉移設備,你們快來啊?!?1月29日,承辦法官突然接到工人電話。經了解,董某已按期履行第一期付款,便想處置部分設備,一次性付清剩余的工人工資。
“你的設備已經被法院查封了,擅自移動和變賣是違法的行為,要負刑事責任的!你如果想處置設備還工資也不是完全不行,但是要先經過13名工人的同意并通過仲裁委向法院申請,在未得到允許之前不得轉移已經查封的財產?!薄昂玫?,我馬上把設備放回原處,明天就去找仲裁委和他們商量?!苯涍^承辦法官的耐心釋法,董某意識到了事件的嚴重性,并采納了承辦法官給出的解決方法。
12月1日,宜都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來自勞動仲裁委的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已達成和解。至此,13名工人工資得以落實,企業的生產經營恢復正常,一場矛盾尖銳的糾紛成功化解。
(責編:李華 向姝 審核:黨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