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訊(通訊員 程金玉)如今,我們的生活被各種廣告包圍,城市里的廣告牌也變得越來越高大醒目。為有效防范化解戶外廣告背后的安全隱患,近日,市城管執法局對宜都城區廣告作業施工現場開展安全隱患排查。
執法人員圍繞高空作業與動火作業兩個方面,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情況,核查作業人員特種作業相關證件及備案審批手續。
在查看作業現場臨時圍擋、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和消防器材使用情況后,執法人員要求項目施工方嚴格按照《動火作業安全管理“九不準”》工作要求,規范管理廣告設施施工動火作業,確保所有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此次檢查有效提升了施工單位對高空、動火作業安全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也為新一年廣告設施安全監管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九不準”:
一、實施動火作業人員未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不準動火。
二、動火作業前,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的,不準動火。
三、動火作業前,未安排專人履行現場安全管理職責的,不準動火。
四、動火作業前,未進行現場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處置方案的,不準動火。
五、動火作業前,未清理動火區域周圍的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險物資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不滿足作業現場應急需求的,不準動火。
六、動火作業前,動火區域與其他區域未按要求采取防火分隔的,不準動火。
七、動火作業前,未按照規定配備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裝備的,不準動火。
八、人員密集場所不符合動火安全管理要求的,不準動火。
九、有限空間、高處、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交叉進行時,未制定專項方案并采取針對性安全措施的,不準動火。
(責編:向姝 李華 審核:黨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