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規范2025年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5年春節將至,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相關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秉持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確保商品和服務質量合格、價格合理,實現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二、各相關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要求明碼標價,確保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晰可辨,貨簽對應無誤,標識醒目易見。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各商場、超市、線上線下商品零售行業及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者,應當明確標示交易條件和價格,不得利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同時,禁止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
四、各糧、油、肉、菜、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經營者,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強化價格自律,保障糧、油、肉、菜、蛋、 奶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五、各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保障預防和治療流感、抗病毒等藥品價格穩定;不得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及散布漲價謠言,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六、各餐飲經營者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店內菜單、價簽或店內其他點菜工具標價內容應保持一致,不得出現“兩套菜單”,不得出現“時令價”等模糊標價。提供“年夜飯”預訂服務時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對所有菜品的金額、分量均應做到公開透明,要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
七、各賓館、酒店、民宿等經營者提供住宿及服務收取費用應當明碼標價,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要標明客房類型、計價方式、價格、另付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等內容;通過互聯網、電商平臺等渠道提供住宿及服務收取費用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要切實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預訂房間訂單生效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誤導、欺詐消費者。
八、各旅游景區景點經營者應嚴格執行門票價格政策及優惠措施,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相關信息。景區內的餐飲、零售攤點及服務場所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共同維護好景區市場價格秩序。
九、各客運、出租車、網約車等交通行業經營者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認真做好價費公示工作,嚴格執行客運運價政策和計費規定,依法經營;不得收取任何未公示的費用,嚴禁低溫冰凍天氣和節日期間變相漲價。
十、各行業協會、商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相關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各相關經營者應按照提醒告誡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進行清理整改,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同時,要自覺接受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積極參與社會共治,切實維護好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
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憑證并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我局將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經提醒告誡后仍未整改規范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宜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