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校園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
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鞏固并拓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集中整治成果,充分發揮社會共治的積極作用,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發布的《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和《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宜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校園餐”違法行為的舉報線索?,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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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舉報對象
全市范圍內的“校園餐”經營主體,具體包括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以及學校食材供應商等。
02
二、舉報范圍
對于舉報以下“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且涉嫌犯罪或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將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
(一)“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超范圍經營。
(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或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五)通過商業宣傳、產品推薦、實物展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務,并對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售后服務、責任承擔等作出承諾,但未向消費者履行承諾內容。
(六)采用財物或其他手段賄賂相關單位或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
(七)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
03
三、舉報途徑
撥打舉報電話48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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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項
(一)舉報獎勵的等級認定、實施等具體事項由負責舉報調查辦理、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同時,對于惡意舉報或捏造事實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宜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堅決打擊“校園餐”領域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舉報,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校園餐飲環境!
宜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