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日報訊(通訊員高松)3月1日上午9點,一位老人手拿錦旗步履蹣跚來到宜都市司法局,感激地說:“謝謝安置幫教辦公室,感謝法律援助中心,幫我要回賠償款……”
去年4月25日,老人走進安置幫教辦公室,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原來,他是一名安置幫教對象,目前獨居,靠打零工維持生活。4月7日因騎電動車時被一輛小轎車撞倒,交警部門認定對方全責,因當時傷情不明顯,老人便在醫院花費500余元檢查治療后,于4月12日與肇事方簽署了《一次性調解處理協議書》。4月24日,他感到傷處疼痛難忍,再次就診后被診斷為肋骨、肩胛骨骨折。隨后找到肇事方,肇事方卻以簽署的協議書賠償已履行為由不予理睬。
在了解情況后,安置幫教辦工作人員迅速聯系宜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幫助他依法維權。中心得知后受理并批準了老人的法援申請,指派湖北啟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承辦該案,指導老人進行司法鑒定、收集證據,依法提起訴訟。最終,為老人依法追討回3萬余元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