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日報訊(通訊員李輝、陳剛濤)近日,宜都市人民法院適用“訴前委托調解+巡回司法確認”解紛模式,一次性化解7起勞務糾紛案件。
2021年11月,宜都某勞務服務隊承包某項目分包工程后,雇請原告李某等7人提供工程勞務。2022 年 9 月工程完工后,該勞務服務隊給李某等人辦理了工資結算并出具欠條。李某等人多次催討無果,訴至宜都法院。
因涉案人數較多,為減輕當事人訴累,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宜都法院特邀宜都市聯合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對案件進行訴前調解。
調解員了解雙方具體情況后,迅速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宜都市聯合專業調解委員會進行現場調解,并邀請法院立案庭法官到場指導。經過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約定余下款項清償期限,并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
近年來,宜都法院堅持將非訴糾紛化解機制放在前面,主動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延伸司法觸角,既發揮人民調解高效率、低成本的優勢,又補齊了人民調解協議易反悔、難執行的短板,推動矛盾糾紛在源頭實質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