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趙曜、謝靚)6月24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發布了《宜昌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典型案例》,宜都法院選送的某科技公司與某設備公司定作合同糾紛案入選。
本案系異地大標的額定作合同糾紛案,宜都法院運用“三問工作法”,思考在前、調查在前、溝通在前,促成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案件糾紛,挽回企業損失,最終達成“雙贏”。
2020年4月,某科技公司與某設備公司簽訂《設備加工定作合同》,定作全自動石膏板生產線。合同簽訂后,某科技公司向某設備公司支付195萬元。因設備不具備生產條件,2020年12月、2021年1月,某科技公司兩次發函要求某設備公司進行調試整改。
2023年3月,雙方簽訂《和解協議》《全自動石膏板生產線設備整改方案》,約定某設備公司2023年6月1日前完成設備改造、調試、生產驗收,并完成交付。雙方在履行整改方案時再度發生爭議訴至法院。
宜都法院在審理中采用“三問工作法”,分析研判,在涉企案件中首次引入家事糾紛審判理念,將企業合作對比經營家庭,尋找共同點,取得雙方共情,最終冰釋前嫌,達成和解,案件順利解決。
異地企業之間的大型工業設備定作合同受到地理距離和工業領域特殊性的限制,若交付設備無法正常投產,交易無法順利履行,導致買方錯失市場機遇,損失預期訂單。
該案中,承辦法官堅持能動司法理念,運用“三問工作法”,組織涉訴雙方企業負責人互訴衷腸、換位思考,并從如何挽回企業聲譽,減少企業損失角度出發,引入家事糾紛審判理念居中調和,引導市場主體積極踐行“買賣不成情義在”的共贏思維,幫助企業紓難解困,是一次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